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情况:
(1)机构职能;
(2)机构领导职务及分工;
(3)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设置。
2.法规文件:
(1)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3.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工作动态:
(1)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2)重要工作进展、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3)依法依规需要进行的通知、公告、公示等。
5.涉企信息:
(1)涉企政策性文件;
(2)省、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相关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6.财经信息:
(1)按国家及省、市规定应公开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本部门财政年度预算及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按照市政府要求,部分信息在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地址为https://www.qqhr.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社会活动等特殊需要,可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出
向本机关书面或在线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齐齐哈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若有可能,可提供该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或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渠道申请。通过信函和传真提出申请的,须在信封或传真件比较明显的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也可到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办理申请。如果申请人打字或书写有困难,可到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向受理人当面口述,由受理人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者在受理人代为填写的《申请表》上确认并签字或按手印后提交《申请表》。
2.在线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点击“依申请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网上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消息等提出的申请。
(三)受理流程
1.审查。本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市发改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办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四、工作机构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党政机关办公中心1号楼0600室
邮政编码:161006
联 系 人:苏凯
联系电话:2790600
传真电话:2790630
电子邮箱:2790600@163.com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苏凯 联系电话:0452-2790600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