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营商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林草局:
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举报有关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作用,促进各级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现将《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举报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举报工作机制》的通知——齐营商联发〔2026〕1号
齐齐哈尔市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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