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共使用印章5枚,其中电子印章1枚,实体印章4枚,其他印章全部作废。
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行政印章主要用于以行政名义制发的工作请示、报告,各类报表,出具证明以及单位人事调配、劳资、社会保险等业务。
2.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印章专用于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业务受理、项目质疑答复以及中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付款等网上签章。
3.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收入、支出,银行和财政业务往来等。
4.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财务专用章,专用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5.中共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支部委员会印章,主要用于党支部制发文件、下发通知等相关工作盖章。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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