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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文件
  • 关于发布齐齐哈尔市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齐人社发〔2026〕7号
  • 2026-09-15
  • 现行有效

关于发布齐齐哈尔市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7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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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社发〔2026〕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330号)及省人社厅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企业薪酬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齐齐哈尔市 2026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26年我市工资指导线

本次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时间限定为:202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2026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3%。

(二)2026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为5%。

(三)2026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2%。

二、工资指导线执行范围

(一)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较大增幅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二)现有工资水平已超过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和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三)当年经济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四)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常态化工资增长体系。全市各类企业须以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核心依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结合自身经营效益、产能规模、劳动生产率及行业发展特点等多重因素,科学测算工资增长幅度,优化企业内部薪酬分配体系,依法规范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推动职工工资待遇随企业经营提质增效稳步增长,实现企业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促进劳资双方协同共赢。

(二)优化企业岗位薪酬配置,规范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各企业制定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确定各岗位薪酬标准时,严格落实“两个同步”工作原则,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态势,结合岗位履职难度、工作强度、技术等级、工作实绩及创新贡献等情况,差异化核定岗位工资水平。健全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技高多得、创新增收的薪酬分配导向,持续完善公平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充分调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压实属地监管服务职责,抓实政策落地保障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对照本通知工作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普及工作。常态化开展辖区内企业工资分配行为指导与监督服务,规范企业薪酬分配秩序,及时化解劳资领域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社会大局稳定。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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