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并注销企业相关资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相关要求,我局于2026年6月9日印发了《关于责令455家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齐建函〔2026〕23号),对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满后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企业进行了公示。本次资质核查限期整改的455家企业中已完成整改企业39家(公示期间黑龙江慧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并达到整改要求)、整改期间资质过期及主动注销企业48家、未完成整改企业368家。现公示期满,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相关要求,我局决定依法撤回并注销368家企业相关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
撤回并注销企业资质名单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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