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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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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政办发〔2026〕16号
  • 2026-09-29
  • 现行有效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9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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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政办发〔202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相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纳入目录,其余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附件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齐政办发〔202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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