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通知
齐教规〔2026〕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26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2026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
1.坚持普通高中扩优提质的原则,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确保2026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2026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
2.市第一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850人,国际班50人;市实验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1050人,国际班100人;市第八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550人;齐齐哈尔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800人,国际班50人。市一中、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三校国际班,收费标准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执行。其他学校招生计划及外语语种详见《2026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具体计划及项目,详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招生办法
1.在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内(不含艺体特长生),对市区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为70%。即指令性招生计划的30%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70%按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分配到校,以校为单位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见《2026年齐齐哈尔市直属省重点普通高中招生配额方案及配额指标分配表》。市民族中学、市区一般高中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齐齐哈尔中学和市民族中学,普通生补充志愿(即B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市朝中、五十一中、恒昌中学(含四中)、三十二中、十六中等学校,在E志愿设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生补充志愿(即F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的国际班不实行配额,C志愿和D志愿一律按升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在对市区初中综合评估时,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在校生人数为依据计算规模系数。为坚决治理初中学校跨区域招生和大班额现象,继续对平均班额超出规定班额的标准化初中,依据标准化学校班级学额来计算学校规模系数。
5.各县(市)的重点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须达到70%或以上。
6.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市第四十二中学开展保送生和一次性配额到校试点工作。各地也要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7.根据《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齐教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市实验中学可以继续自主招生试点。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省重点中学国际班和一般高中可招收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
2.普通高中实行属地化招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少数民族学校除外),违反规定在非属地招收的考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在我市初中就读学生,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分省内外户籍均可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并享受重点高中配额录取政策。合法入境的外商、外籍人员的子女与本市学生享有同样的报考和录取政策。市一中、五十一中、朝中、四十二中作为助推城市发展、产业发展的基点校,朝中作为十五年一贯制发展试点校。
4.2024年6月18日后转入的学生报考资格条件按照《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考报考资格的通知》(齐教规〔2024〕2号文件.2024年6月17日印发)的规定执行。
5.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的普通高中升学考试,享有与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权利。
6.指令性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面向七区招艺体特长生和普通生,市第八中学面向七区招收男篮、女足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收美术特长生和普通生。国际班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面向七区招生。
7.市民族中学面向全省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面向七区招收汉族考生。市朝鲜族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朝鲜族考生,面向七区招收科技创新实验班(不分民族)。
8.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第六中学、恒昌中学,对七区试点招收“新高考培优班”,市第六中学招168人(其中面向富区招128人、面向其他6个区招40人),恒昌中学招120人(其中面向北三区招90人、面向其他4个区招30人)。市第六中学普通生面向富区招生;恒昌中学面向七区招收足球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收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
9.市第四中学、市第十六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北三区招生,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七区招收足球、排球特长生;民办高中面向七区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高中面向本地区招生。
10.未取得我市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不准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C(合格)者不得报考一般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
(1)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B(良好)及有其它严重劣迹行为者;
(2)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撤销者;
(3)按《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规定,体育待及格者。
11.考生资格审核实行市、县(市)区和学校三级负责制。初中学校负责考生登记表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的初审,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学校上报的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复审,市招考院对市区上报的考生复审合格材料进行核准。
四、志愿填报
1.2026年普通高中志愿序列如下:
A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一次择优”、“配额”及相关学校的“特长生”等)
B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A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C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
D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C志愿录取后剩余的国际班计划)
E志愿: 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
F志愿: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E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网上填报志愿要一次性选择填报完毕,各志愿可以填报不同学校。报考特长生须选择相应的特长生志愿,并与考生参加全市艺体特长生专业课统一考试的项目一致。
2.朝鲜族学校招收朝鲜族考生由学校自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组织实施。朝鲜族学校科技创新实验班面向七区招收的考生报名、考试和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3.报名考试由市招考院负责。市区继续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登分等工作。各区考生、教师、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保证各类信息准确输入。考生要在教师指导下正确填写《2026年中考报考信息采集表》。七区考生报考志愿方式继续实行中考后、成绩公布前网上填报(网上报志愿起止时间另行公布),各地各校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4.上报初中毕业生《2026年中考报考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上报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报名时间,具体均按市招考院通知进行。
5.为便于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同时使高中学校能够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有效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市区考生报考时初中阶段档案材料要全部装入“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档案袋”。
6.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齐齐哈尔中学、民族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朝鲜族学校、恒昌中学等学校招收的艺体特长生有关术科报名和考试办法,详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所附的各校艺体特长招生简章。
7.市区艺体特长生的术科考试完毕后,市教育局艺体科要及时将带有市招考院统一编排考号、姓名、项目、身份证号、学籍号、初中学校、术科考试成绩(分专业)等考生情况的特长生名册,以文本和电子表格形式报基础教育二处备案。
8.中考报名考务费的收费与管理,按照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执行。
五、考试命题
按照省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市继续实行联合命题。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市使用教材等情况命题。命题着力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和学生学科核心素养情况,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领,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增强命题的情景性、生活化,增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阅读能力、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学业水平考试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普通高中招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考场编排、考试等考务工作由市招考院负责组织(朝鲜族学校招收朝鲜族考生除外)。
2.考试科目。全市统一组织的升学考试科目为10科:初中毕业年级的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和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科。
3.考试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化学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实验操作考试每科满分1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按卷面实得分的60%折合计分),历史100分(按卷面实得分的40%折合计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分卷联考,考试的形式为闭卷;体育按80分折合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按照齐教规2024年3号文件《齐齐哈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方案》执行〕。加上2025年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折合成绩及生物实验操作成绩10分,2026年升学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为830分。
4.2025年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按每科卷面实得分(或等级分)的30%折合计入2026年升学考试总成绩。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分卷联考,考试的形式为闭卷。
5.从外地市返籍的学生,如果未参加我市2025年初二学年地理和生物学科的学业考试,允许其在初三学年参加今年初二学年的学业考试,进行补考,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升学成绩同等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返籍的学生,承认异地学业考试成绩,需提供原就学考试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学业考试成绩证明。在初二学年已参加过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允许参加补考。
6.考试时间:体育考试时间从5月10日开始,到5月30日前结束。九县(市)体育考试具体时间由各地安排,市区体育考试具体时间由市招考院统一安排,市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于6月2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和艺体科备案。其它学科的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7日。
25日 上午 8:30─10:30 语文
26日 上午 8:30─10:30 外语
15:40─17:40 道德与法治、历史
27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 13:30─15:30 生物、地理
7.符合条件的视障、听障、脑瘫等残疾考生在考试时,比照高考相关规定,可适当延长答卷时间,具体由招考部门妥善安排,但每科考试开考时间不变,两科考试之间休息间隔时间较短的,是否延长答卷时间,由残疾考生本人确定。此类考生需在中考报名时向招考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与残联等有关部门按政策核准后实施。
8.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由市招考院会同各区教育局共同负责,各区安排考场,北三区由市、区共同组织三区人员串换监考,监考人员必须是小学教师。市招考院组织向全市考点派巡视员。监考人员的选调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七、阅卷
市招考院组织七区考生的阅卷工作,继续实行网上阅卷。阅卷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中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成绩公布后,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的毕业学校提出查卷申请,由区教育局上报,市招考院统一组织查阅。九县(市)考生试卷由县(市)教育局组织评阅,阅卷后也要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查卷。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北三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组织进行。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时间从7月5日到8月10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在纪检保卫人员配合下,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录取工作。
2.北三区普通高中招收的英语、俄语考生,不单独划分语种录取分数线,按统一分数线录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考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在该考生升学考试总成绩上给予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兼有只加〈降〉最高一项):
⑴烈士子女和涉及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以及我市被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等文件规定,降低相应分数录取;
⑵符合齐政发〔2002〕3号文件精神,驻我市被国家确定的非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录取重点高中加5分、一般高中加10分;
⑶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二级英模)子女降10分录取;
⑷消防人员子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⑸归侨子女、在我市的华侨人员子女加3分;
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居住的达斡尔、蒙古、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降20分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录取;对其他地区的七小民族考生降10分录取。
考生具有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其手续必须在报名期间办理完毕,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予补办。各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民宗、侨联等部门审核七区少数民族类、归侨与华侨类考生加降分资格,并负主体责任,市招考院复审。各区教育局组织区招考院初审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加降分资格,市招考院会同军分区、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终审,并负主体责任。报名结束后,初中毕业学校要将具备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张榜公示。市招考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要派人员到出具加分证明部门进行复核。
5.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各高中学校严禁擅自违规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不予注册学籍。
6.录取时,如尾段相同分数的考生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时,先依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果考生上述成绩再相同且都录取超计划时,则这部分考生不再录取。
7.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降分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录取,首先划定艺术特长生升学考试科目总成绩录取合格线。市第八中学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升学考试科目总成绩录取合格线按低于该校配额控制线100分划定,市第一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招收的艺术特长生按低于该校配额控制线60分划定,市实验中学招收的艺术特长生按低于该校配额控制线30分划定。达到升学考试科目总成绩录取合格线以上者,方取得录取资格;然后,再按术科成绩择优录取。此类特长生不再享受其他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
8.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招收的体育择优生,须参加升学考试,升学考试成绩不得低于150分,按术科成绩择优录取。
9.择优录取市区重点高中国际班的考生,国际班实行单独编班。录取时,C志愿录取最低分数线按不低于该校二次择优线下延30分控制,当C志愿按照所设分数底线无法录满计划时,剩余计划在D志愿中达到C志愿所设录取分数底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果还有计划剩余,则在C、D志愿中择优录取到该校二次择优线下延70分为止。
10.录取结束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1.市区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后,不经市教育局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串动已录取的考生,否则不予承认。
12.高中起始年级学生开学前随父母进入我市,可通过转学到当地高中就读,但需提供父母长期务工合同证明、临时居住证(暂住证)以及带有学生成绩的初中升高中登记表,具体就读学校由流入地教育局按照“成绩进段”、“同类对等”和“学位空余”的原则进行安排。
13.凡未被录取考生的考生登记表,在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部门一次返还给考生原毕业学校。
九、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是牵动社会、涉及千家万户的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强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准则,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高淑春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林担任,成员由市纪检、公安、保密、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和招生考试等部门领导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管理当地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招生文件,把握好政策,提高对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特别是要严格恪守“十严禁”的规定:一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二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三是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四是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种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六是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七是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八是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或以举办各种实验班名义违规分班、违规收费。九是高中阶段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擅自违规掐尖招生或免试招生。十是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于在招生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要通过可行方式向老师、家长、考生进行政策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开好家长会,直接面对家长进行宣传。选择报考学校是考生的正当权利,要充分尊重家长、考生的报考志愿,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封闭信息、干扰和限制学生报考,杜绝一切不正当行为发生。民办高中招生的收费标准等具体事宜见学校的招生简章,并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初中学校向考生公布。
3.要加强生源管理。明确目标和责任,通过可行的监控措施,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定期了解情况,掌握学生升学、报考动向。要加强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规〔2020〕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1〕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号)等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有效办法和措施,切实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不出现优秀生源非正常外流。该项工作将纳入督导评估。
4.要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特长生名单、具有加分条件等考生名单、重点中学配额录取生名单实行市、区(县)和学校三级张榜公示制度(时间为一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市教育局将在“齐齐哈尔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对相关工作内容和结果进行公示。
5.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不正常的跨区域抢拉生源行为。
6.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各级招考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对在校考生的考前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各项规定,正面引导学生的应试行为,考前要组织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要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初中升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挑选考务工作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好考务培训,严格落实考试实施的各项制度,坚决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7.要加强保密工作。对命题、取题、保题、监考、评卷等各环节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避免失密现象。加强试题管理,试题均以县(市)区为单位订购,各地对取卷及试卷管理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指定政治素质高、没有亲属考生的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负责,要有公安等保卫人员护行和看护。
8.要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发现舞弊、违纪等问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对违纪工作人员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对高中学校违反政策高收费招收学生、提前采取不正当的宣传等办法跨区域招生、不按常态进行分班,高中招生后合班、并班,初中学校限制学生报考、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等违规问题,以及控制优秀生源非正常外流不利的,不仅要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削减学校下一年中考配额指标、评优“一票否决”等处罚,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9.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工作是做好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的前提。各地各校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保持安全意识,中考报名、报志愿、体育考试、术科考试、命题、取送题、保题、考务、监考、评卷、录取等各项工作中要注意安全事项,落实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包括防疫),确保万无一失。
本《规定》传达到全体师生,并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有效期为一年,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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