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23-52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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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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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政规〔2025〕1号
  • 2025-01-23
  • 废止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3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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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政规〔20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结合20241月1日施行的《黑龙江省实施<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细则》,现决定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齐政发〔2015〕1号)进行修改将第二条第款中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核定地下水超采区,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删除。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齐政规〔2025〕1号)

文件解读地址:/qqhe/zcjd/202501/c02_5277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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