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本人的请求,经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马占山、卢东明、黄鹤辞去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9月18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本人的请求,经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马占山、卢东明、黄鹤辞去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