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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体育教练员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31 来源:市体育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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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才服务机构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齐人社发〔2026〕4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体育教练员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体育教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5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查阅评审标准及其他职称评审政策文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确定推荐人数,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不得超岗推荐。

(三)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6年9月1日算起。

(四)申报人员须全面、详实、准确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五)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推荐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等规定,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的方可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六)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职称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考核结果、岗位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评审条件所涉及的课题、项目、奖项、专利、标准、论文、论著、证明等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对存疑的材料重点甄别,对不符合参评资格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对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不予采认。确认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评审失信库,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按规定对申报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七)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对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审诚信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八)职称申报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

2.推荐报告。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列明申报人员数量、人员名单、公示情况,具有明确的推荐意见。对于截至2026年8月31日前已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应在职证明。

3.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需提供市人社局出具的“核岗报告”,县(市)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需提供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的“核岗报告”。符合“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政策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主卷材料(A卷,单独档案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平台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

2.“基层”“边境”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能够认定单位所处地域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在评审表右上方注明“基层”“边境”字样。以“组团式援边”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参加援边工作时间、周期、工作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在评审表右上方注明“组团援边”字样

3.《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平台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注册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党校学历的,须提供连续的学历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事业单位人员提交本人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及相应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或社会组织人员提交相应年度的《劳动合同书》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附件1,一式一份)。

6.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任职称为同级改职取得的,须将改职前的《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并报送

7.同级改职人员提交《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8.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要求,申报体育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应满足该文件第五条“多路径解决专业不一致问题”的有关条件,其中,从事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应提供该文件要求的相关业绩成果;从事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3,一式两份)

9.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现单位落编通知单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部分材料可由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鉴。

副卷材料(B卷,单独档案袋)

1.《体育教练员任职资格申报业绩一览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如成绩册、秩序册等)须由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并加盖公章。输送佐证材料应为体现接收时间、接收单位的原件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复印件并加盖印鉴。群众体育教练员社会效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获奖证书、工作鉴定、新闻报道等反映执教效果和影响的材料。

注:申报材料须同步上传“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

四、申报时间

1.网络平台申报时间:2026年91日至1027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022日至10月27日。

报送材料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党政办公中心2号楼5楼2529室。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0452-2792529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附件:1.流动人员审查表
     2.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3.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4.体育教练员任职资格申报业绩一览表
     5.体育教练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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