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十)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水利厅、省林草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黑龙江省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确定的 116项整改任务中,有10项未达序时进度。
(十)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的问题中,一些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问题。
二、整改目标:按照信访办理规定,群众投诉问题查处到位、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建立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一案一档”完善信访反弹案卷,建立日常调度机制。
3.立行立改富拉尔基区海雅村破坏滩涂问题整改。
4.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定期开展抽查,防止案件反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市水务局和富拉尔基区政府建立了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确保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富拉尔基区建立完善了富拉尔基区海雅村破坏滩涂问题档案材料。
3.富拉尔基区建立《富拉尔基区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制度》,通过区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对开展案件日常调度和监管,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时效和质量。
4.富拉尔基区按照信访办理规定办结富拉尔基区海雅村破坏滩涂问题。
5.富拉尔基区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巡查,对此问题进行不定期抽查,始终保持对违法采砂问题的高压严打态势。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水利厅、省林草局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17日—7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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