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波,男,汉族,1955年9月生,籍贯山东黄县,山东黄县人,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高自考党政专业毕业,大专学历,二级高级法官。
现任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主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1971年11月-1975年6月牡丹江化纤厂工人;
1975年6月-1977年7月牡丹江市七·二一工人大学学生;
1977年7月-1979年2月牡丹江化纤厂团委副书记;
1979年2月-1983年2月牡丹江市政府办公室科员;
1983年2月-1984年4月牡丹江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4年4月-1986年8月牡丹江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处处长(副县级)(1984年5月至1986年6月自学党政干部基础科);
1986年8月-1989年10月牡丹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89年11月-1992年8月牡丹江市政府研究室主任(正县级);
1992年8月-1993年1月牡丹江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市经研中心主任;
1993年1月-1995年12月牡丹江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
1996年1月-2000年10月宁安市委书记(1994年9月至1996年9月哈师大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进修班结业);
2000年10月-2002年10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2年11月-2002年12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至现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