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建华厂退业的职工死亡没有抚恤金? |
劳动局有关领导:
我的父亲雷遂仁是建华厂退休职工,1958年北京工业大学毕业后,至1985年一直在建华厂从事军工科研技术工作,1985年退休,今年5月去世。他在退休时职业是副所长,技术职称是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
他去世后,建华厂给报销了两项合计2200元的丧葬费,此外给了1000元慰问金。其他单位退休人员死亡都有抚恤金,一般是按其基本工资补10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抚恤金,为什么建华厂没有?是所有的企业都没有吗?为什么机关有企业就没有?这样公平吗?在南方的企业,即使是困难企业也是要给的。难道建华厂困难就可以不给了吗?养老社会统筹是为了让职工更有保障,不是降低待遇、推卸责任的理由。
希望劳动局的有关负责人能给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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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交日期:2008-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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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具体咨询劳动局保险科2419042 2419043或社保局服务科5992911 |
| 本信息被提交至:劳动局 最终问题反馈单位:劳动局 |
| 问题处理时间:
2008-08-20 14: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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