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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搞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中心组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和指导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和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审议机关正副局级、正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承办副处级以下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