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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信息更新日期: 2008-08-08  信息维护联系电话: 2797420  联系人: 刘涛
部门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工作;研究指导各级党委的党管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新时期党建理论的研究和党建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
  (二)提出关于县(市)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市直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直县级领导职数(含非领导职数)、市政府以外的市直机关处(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职数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全市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和干部统计汇总、干部档案管理、干部信息管理、出国审查等事宜。
  (三)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以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干部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规划;负责有关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市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干部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制度。
  (七)负责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选拔和管理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八)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人才库建设、人才市场建设等进行宏观指导。
  (九)负责离休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十)负责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办法的制定与完善,综合、指导、协调市直和县(市)区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部机关处室的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管理和编发组工信息;承担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纪要起草及决议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办落实;负责机要、保密、保卫、文书档案、信访、印信管理工作;负责部内行政事务、接待、职工生活福利、车辆、财务管理工作。
  (二)干部调配处
  负责汇总市管领导班子配备情况,综合协调、研究指导全市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干部工作和干部制度改革的政策性规定;负责后备干部、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协调、指导、综合工作;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手续和退(离)休干部的审批手续;负责市直县级领导职数(含非领导职数)、市政府以外的市直机关处(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县(市)区、乡 (镇)领导班子职数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职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处以上干部、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市直党群机关一般干部的调配及处以上干部交流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负责市直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搞好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公务员、党群机关工作人员考录工作;负责正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县处级以上干部易地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非常设机构的审批手续;负责全市干部统计汇总、党群系统干部统计;负责组织系统微机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管干部的档案管理和全市干部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办法的制定与完善,综合、指导、协调市直和县(市)区领导实绩考评工作,负责对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三)干部一处
  负责考察市直党群系统、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政府部分部门及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分析研究上述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状况,协助有关处室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分管的市直机关正副局级(含正处)和事业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的考察,提出调整任免意见;负责分管部门承担干部工作职能机构正、副职的审核;做好省委组织部考察了解市级班子和省委管理干部及市级后备干部的配合工作。
  (四)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市直工交、财贸、城建、农林等系统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分析研究上述市直单位和企业领导班子状况,协助有关处室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分管的市直机关正副局级(含正处)和所属事业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的考察,提出调整任免意见;负责分管部门承担干部工作职能机构正、副职的审核;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考察了解在我市的中、省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并对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任免参与意见。
  (五)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各县(市)区领导班子状况,协助有关处室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任免的审核。
  (六)科教干部处
  了解掌握全市知识分子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知识分子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和科技副县(市)区长、副乡镇长的选派、选聘、管理工作;负责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优秀中青年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有关部门考察省属大中专院校、科研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对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任免参与意见;负责全市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干部调出调入的审查工作。
  负责检查指导、综合协调、规划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办理上级党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在我市抽调学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对全市党校系列学历教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检查指导;承办市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检查、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的政审工作;负责退(离)休干部提高待遇的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对犯错误领导干部的备案审查;负责办理接待有关干部监督方面的来信、来访和申诉,受理举报电话。
  (八)组织处
  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党管党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负责全市党费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市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九)组织指导处
  负责县(市)区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执行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的检查指导和情况综合;负责县(市)区委、市直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检查指导和情况综合;负责我市出席全国、省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市党代表大会有关选举工作,审批、指导县(市)区及部分市直单位、高校和中省直企业党代表大会;负责全市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的宏观指导,承办市直单位党组织设置工作。
  (十)研究室
  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干部工作重要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和制定;负责对组织工作宣传的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承担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发部刊《鹤城党建》;负责指导全市组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工作;参与《市志·共产党志·组织工作篇》的续志工作。
  (十一)党员电化教育室
  负责协调、指导和规划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制作、复制、发行全市党员电化教育教材;指导、协调党员电教片的制作和播放收看工作;负责对全市党员电教干部进行业务技术辅导和培训,管理检查全市党员电教设备。
  (十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部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部内干部管理及部内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市委组织员办公室
  负责规划、指导全市的发展党员工作;代市委考察、审查特殊人员入党及追认党员工作;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全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及处理历史遗留党籍问题;负责指导全市组织员队伍建设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

领导班子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福绵同志:主持市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副部长马正清同志:负责部内常务工作、市直综合口干部工作、调研工作和部机关自身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干部一处、研究室、机关党总支。  
副部长尚伟峰同志: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综合、县(市)区干部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工作和干部信息管理工作,分管干部调配处、干部三处、市考评办公室、市委组织工作信息中心。  
副部长杜宝林同志: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分管组织处、组织指导处、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室。
副部长王伟同志:负责市直经济口和教育口干部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干部监督工作和人才工作,分管干部二处、科教干部处、干部监督处、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副部长宿楠同志: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主持市委老干部局工作。
副部长吴煜同志:负责全市人事工作和人才交流管理工作,主持市人事局工作。

政务公开
暂无

监督部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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