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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政府网 - 所有部门 - 政府部门 - 环保局
本部门信息更新日期: 2008-08-08  信息维护联系电话: 6112593  联系人: 白璐
部门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拟定全市环境保护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议。
  (四)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辖区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和嫩江水系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方面来信、来访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跨市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负责市环境污染统一新闻发布;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六)组织制定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本市环境保护资质认可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负责环境保护系统对外交流和经济合作工作;参与协调国家重要环境保护国际行动;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家、省环保局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协助省局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协助省局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协助省局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市局机关共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污染控制科、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科、自然保护科。
  按党章规定设置:纪检组、机关党委。

领导班子
   赵锡明:负责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曹国斌:分管污染控制科、机关党委、辐射与固废管理科、嫩江水系办、环境监理总站、信访办。
  韩玉成:分管环境影响评价科、环境监测中心、信息中心、宣教中心、环科所。
  马友春:分管自然保护科。
  郝景志:分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政务公开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

在今年的行风“评议”活动中,我们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为广大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新空气,生活在安静的环境里而努力。市环境保护局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2、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环保审批关。实行建设项目政策、制度、权限、实现、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间由国务院规定的60、30、15天缩短为15、10、5天。
3、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定期公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4、严厉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对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检举或控告,认真核实,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积极受理环保信访事件,二十四小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
5、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依法征收排污费。
我们将以良好的执法形象,高效的工作作风,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环保局监督举报电话:6112584

                                  二00七年四月四日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办公室 

监 督 人:    郝景志、师德斌 

监督电话:    2475476、2473700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5号

邮政编码:    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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