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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政府网 - 所有部门 - 政府部门 - 地震局
本部门信息更新日期: 2006-06-13  信息维护联系电话: 2792508  联系人: 张贺学
部门职能
    齐齐哈尔市地震局是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拟定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计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及防震减灾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齐齐哈尔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指导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对县(市)、区的防震减灾实施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审批;审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建设工程及重要设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视察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四)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负责管理本地区地震宏观观测及宏观信息网络,对县地震监测台站和群策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五)负责组织本地区防震减灾科学技术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本地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实意识。负责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并承担全市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本地区地震宏观观测及宏观信息网络,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群策群防工作。
    (七)承担国家和黑龙江省地震局交办的各项事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合属办公)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计划和经费调节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负责全局会议会务。负责机关的财务、行政、档案、保密、保卫、妇联、工会、计生、信访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本局的人事、劳动工资及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各项工作的催办与督察;协调各业务科室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
    (二)震害防御科、工程震防科(合属办公)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与防震减灾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并得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审批;审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建设工程及重要设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防震减灾的普及及宣传教育。
    (三)监测预报科、社会发展科(合属办公)
    贯彻落实地震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国家和省监测预报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全市监测预报管理工作,督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完成监测预报任务。负责全市地震趋势分析、会商及预报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分析预报。协助有关科室落实全市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负责管理监测手段数据和震情速报工作。组织管理地震科技研究和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科研管理并拟定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监测台网的调整优化工作。
    (四)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兼)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工作及党的纪律监察工作。
    (五)下属机构
    抗震设防管理站及地震遥测台网监测中心的主要任务由齐齐哈尔市地震局研究确定。

领导班子
    徐洪成   局  长  党组书记  负责地震局全面工作。
    王若兰   副局长  党组成员  负责监测预报工作。
    王世贵   副局长  党组成员  负责抗震设防工作。
    李英国   副局长  党组成员  负责科普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政务公开
    1、公开建筑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的审批条件、程序和
    结果。
    2、公开全市各建筑工程单位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计分、考核、达标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3、公开全市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性能鉴定的标准及达标结果。
    4、公开全市各建筑工程单位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程序和结果。
    5、公开对各县(市)、区地管理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的考评条件、程序和结果。
    6、公开对各县(市)区普法宣传和地震科普宣传工作的考核条件、程序结果。
    7、公开办事人员违法违纪的处理结果。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齐齐哈尔市地震局办公室 

监 督 人:    徐洪成 

监督电话:    2792508

办公地址:    市党政办公中心二号楼

邮政编码:    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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