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和涉外工作的指示、决议;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管理协调本地区的重要外事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全市的重大涉外事务。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利用外事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开展全方位对外友好交流;负责对外友协、友城联络工作;指导、协调翻译协会工作;负责组织接待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各界人士来我市进行经贸洽谈、项目考察和友好交流活动以及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外事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和各级外事机构开展外事业务。
(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人员出国(境)手续的审核和签证的报批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归侨侨眷服务并帮助他们扶贫解困。
(七)统筹管理全市侨务工作,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制定的华侨、外籍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归口管理;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外宣和文化交流活动,联系华侨、外籍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并支持其工作,做好引进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八)负责全市接待工作;承担市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对直属单位仙鹤宾馆、接待车队进行管理,并管理和指导鹤城宾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