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9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齐齐哈尔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齐齐哈尔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议认为,2005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既定发展思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较好地实现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会议指出,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完成好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任务,对于推进“十一五”规划的贯彻实施,促进齐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既定发展思路,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机遇,加快建设步伐,促进齐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