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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决定近期在市直机关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市粮食局副局长1职。 二、选拔范围及申报条件 1、选拔范围:在市直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干部中选拔。 2、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有从事粮食工作的经历,掌握国家粮食政策,熟悉我市粮食生产、储备、流通领域的工作;必须是现职副县级干部或任正科级三年以上的副县级后备干部及超龄可提拔人员;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业绩。 三、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领导推荐或干部本人自荐的方法。组织推荐需征得干部本人同意。推荐报名所需材料样式表,请到市委组织部《鹤城党建》网下载,域名http://www.hcdjw.gov.cn。 报名时间:自2008年7月23日至7月25日11时止。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一号楼1519房间,电话2791519)。 2、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按照任职资格、条件逐人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程序进行公开测评。 3、公开测评 公开测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根据公开测评结果,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5、纪律要求 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本人在测评前串联拉选票的,经组织核实后,取消资格;其他干部帮助串联拉选票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