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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采编员 上载日期 (2008-04-30)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范围
    1、选调名额:4名综合秘书、4名案件检查员。
    2、选调范围:市直机关、县(市)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查办案件能力,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其中,综合秘书需是现岗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人员;案件检查人员需具有查办案件工作经历。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案件检查人员需是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以适当放宽。
    4、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可由组织推荐报名,也可由个人自荐报名。组织推荐由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推荐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5月4日至6日。报名地点:市党政办公中心四号楼4楼4411室;联系电话:2794411;联系人:王扬。报名需填写《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在邮箱baoming2794411@126.com下载,密码:2794411);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相关文字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2、资格审查。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和本《公告》确定的选调范围、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
    3、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分值权重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纪检监察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面试分值权重为3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多于选调名额一定数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分值权重为20分。
    6、试用。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综合成绩,按选调名额确定试用人员,借调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为期二个月的试用。
    7、调入。试用合格者,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正式调入,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四、组织领导
    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监察局 
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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