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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采编员 上载日期 (2008-01-16)

(2008年1月15日齐齐哈尔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齐齐哈尔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纪少全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会议对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要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检察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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