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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
采编员 上载日期 (2008-07-28) 截止日期 (2008-07-28)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构建良好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环境,促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厅诚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深入贯彻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工作实际,齐齐哈尔市司法局、齐齐哈尔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中广泛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一、参评范围和评定等级
  在齐齐哈尔市设立登记满一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均应参加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在近三年内受过停业整顿处罚的,不参加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分为★★★(95分)、★★(90分)、★(80分)等级,★★★为最高等级。
  二、评定原则
  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参与、行业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统一标准、合理奖惩的运作方式。
  三、工作步骤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活动从6月开始到10底结束。期间在新闻媒体公布实施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一)问卷调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信用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工作。问卷调查分两种方式:一是向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当事人征求意见。抽查案件数量不低于近三年办案总数的20%,每所不少于15件。二是通过《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普法网等新闻媒体刊发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函,市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将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和评定标准,对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评分。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应如实提供近三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被投诉、调查和处罚、处分及不良行为记录。结合相关奖励或投诉情况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对所属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信用情况进行评分。
  (三)实地考评:依照规定条件和标准,市局信用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考评检查组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星级达标工作及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分。
  (四)综合评分:根据问卷调查、统计测评和实地检查、综合评定打分等方式,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最后核定综合分数,确定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信用等级名单。
  (五)行业发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结束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将在各新闻媒体上公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评定标准
  (一)建立执业公示制度,本所基本情况已向社会公开。(15分)
  1、公示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4分)
  2、公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及方式;(2分)
  3、公示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姓名、照片、执业证号等基本情况;(4分)
  4、公示基层法律服务承诺内容、所投诉电话; (3分)
  5、公示内容有变化时,能够及时更新;(2分)
  (二)建立案件受理制度,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工作规范(15分)
  1、就委托事项与委托人进行谈话,了解案情,并制作谈话笔录;(2分)
  2、填写《收案审批表》;(2分)
  3、主任及本所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审批;(2分)
  4、进行收案登记、编号;(2分)
  5、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2分)
  6、开具基层法律服务所函;(1分)
  7、发给委托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委托人签收,并告知委托人填写方式及如何反馈;(2分)
  8、收费,开具符合规定的收费专用发票。(2分)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40分)
  1、建立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5分)
  尽量避免本所法律工作者同时代理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其他与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的案件。利益冲突审查记录要作为归档材料之一入卷。
  2、建立委托代理制度。(5分)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委托代理合同格式规范,内容具体,《委托代理合同》的公信力高,可操作性强。
  3、建立办案质量保障和监控制度。(5分)
  法律服务所内部建立健全了学习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制度。建立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新执业工作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强化质量和责任控制。
  4、建立办案记录制度。(10分)
  办案记录主要内容包括:(1)证据材料与原件的交接记录;(2)调查取证工作情况;(3)法律论证工作情况;(4)制作有关法律文件情况;(5)和委托人交流意见记录,尤其是向委托人告知有关重要信息的记录;(6)阅卷记录;(7)庭审记录;(8)代收法律文书及送达记录;(9)调解活动记录等。重要事项还要请当事人予以签字认可。
  5、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5分)
  建立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严格实行一案一卡,并编号登记。在案件办结时,服务质量监督卡由法律服务所统一收回,并附卷归档。
  6、建立投诉查处制度。(10分)
  内部投诉查处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调查取证和处理决定有记录,并能及时立卷归档。建立健全执业责任赔偿制度。
  (四)社会形象良好。(15分)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内未发生被投诉事项。(5分)
  被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投诉一次扣1分。
  2、所内工作环境和办公秩序优良,工作人员仪表整洁、文明礼貌,有良好的社会形象。(2分)
  3、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中心分配的任务。(4分)
  4、积极为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担当法律顾问。(2分)
  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2分)
  (五)内部管理规范。(15分)
  1、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市基层协会组织的业务教育培训和其他活动。(4分)
  2、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记账清楚及时,凭证装订整齐,开支手续健全。(3分)
  3、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档案齐全,聘请法律工作者及工作人员向县(市、区)司法局备案,有聘书。(3分)
  4、办结案件要形成卷宗,进行归档,档案管理规范,案卷装订及时。(3分)
  5、有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报送及时。(2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使评定工作更具公平、公正性,推动和促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广泛深入有序健康发展,市局成立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基层处。
  组 长:任凤仪
  副组长:王维国、肖晋东、李凤枝、张剑平、王文涤、刘安德、田雅娟、戚大川
  办公室主任:王文涤(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彦
  成 员:王玉明、杨雷、于学、佟俭、侯雨婷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工作,提高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工作,认真抓好相关制度规范与要求的贯彻落实,确保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诚信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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