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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决定于近期对部分职位进行群众测评,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县(市)区党政正职预备人选; 克山县副县长1名; 富裕县副县长1名; 铁锋区副区长1名; 齐齐哈尔铁锋区鹤城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1名; 昂昂溪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1名; 黑龙江乌裕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1名; 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1、选拔范围:在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中选拔。 2、申报县(市)区党政正职预备人选条件:申报人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现职正县级干部或任副县级满2年的正县级后备干部;有县(市)区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60年4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评称职以上;近三年为经济建设服务业绩比较突出。条件相近时,现职正县级干部、年轻干部、女干部、学历高的干部优先。 3、申报副县区长等副县级职位条件:申报人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现职副县级干部或任正科级满3年的副县级后备干部(含超龄可提拔使用干部);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评称职以上;近三年为经济建设服务业绩比较突出。条件相近时,年轻干部、女干部、学历高的干部优先。 三、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干部本人自荐的方法。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9日8时至3月23日11时30分止。 报名地点:市商务局副局长职位报名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1号楼1519房间,电话2791519),其它职位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1号楼1517房间,电话2791517)。 《报名须知》到电子信箱zzb2791517@126.com(密码7151972)下载。 2、资格审查 对推荐报名人员,按照任职条件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逐人进行审查,审查后填写审查报告单。 3、群众测评 由市委组织部和有关市直部门、县区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群众测评后,根据被测评人员的得分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县(市)区党政正职预备人选按6至8名确定考察对象;副县区长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他副县级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纪律要求 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表和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测评前有串联拉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任职资格,其他干部帮助串联拉票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08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