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8日齐齐哈尔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程有峰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雅 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管海臣为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德强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兆恩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德录、张春生、张蕾、周丽春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程有峰的依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