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准6项 1、核发市区植物检疫证书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1992年5月13日修订发布) 程序: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签批 时限:5个工作日 2、核发全市农村合作经济审计、会计人员资格证 依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省人大会常委会1999年4月15日通过)、《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12月16日通过) 程序: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签批 时限:30个工作日 3、市区常规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7月8日通过) 程序:市种子管理处受理→主任办公会核准 时限:60个工作日 4、市区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核发及审验 依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6年7月6日通过) 程序: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受理核准 时限:1个工作日 5、全市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 依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6年7月6日通过) 程序: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受理核准 时限:1个工作日 6、核发农机销售、维修开业技术合格证 依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25日通过) 程序: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受理→主管副主任签批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3项 1、审核蚕种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依据:《蚕种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1997年第22号令) 程序:市蚕蜂站受理→省农委签批 时限:10个工作日 2、市区使用低于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特许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7月8日通过) 程序:市种子管理处受理→主任办公会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时限:10个工作日 3、市区杂交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7月8日通过) 程序:市种子管理处受理→主任办公会审核→省种子管理局签批 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备案1项 1、市区种子经营分支机构和代销、不分装种子经营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7月8日通过) 程序:市种子管理处受理备案 时限: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