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准5项 1、市区动物诊疗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7月3日通过) 程序:兽医科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7个工作日 2、市区渔业捕捞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程序:渔港监督处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7个工作日 3、市区22马力以下渔业船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程序:渔港监督处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7个工作日 4、种畜禽进出市许可证 依据:《黑龙江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4月25日通过) 程序:畜牧科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10个工作日 5、市区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 依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1月21日通过) 程序:草原饲料科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审核2项 1、市区国有草原证书 依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1月21日通过) 程序:草原饲料科受理→主管副局长审签→市政府批准 时限:15个工作日 2、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程序:渔业科受理→主管副局长审签→市政府批准 时限: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