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编员 上载日期 (2006-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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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2项 1、加工贸易项目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5月1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7月8日通过) 程序:对外贸易处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2个工作日 2、1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79年7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4月13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4月12日通过) 程序:外资管理处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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