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批1项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1994年第149号令) 程序:医政科(中医科)受理→主管副局长审签→局长审签→局长办公会决定。 时限:45个工作日 (二) 核准6项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依据:《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0年10月20日通过) 程序:妇幼科受理→主管副局长审签 时限:60个工作日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10月30日通过) 程序:卫生监督科受理→主管副局长核准 时限:3个工作日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987年4月1日发布) 程序:卫生监督科受理签批→主管副局长核准 时限:3个工作日 4、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1997年第53号令) 程序:卫生监督科受理→主管副局长核准 时限:3个工作日 5、碘盐的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卫生许可证 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1994年第163号令) 程序:疾病控制科受理→主管副局长签批 时限:3个工作日 6、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执业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程序:医政科(中医科)受理核准→主管局长审批 时限: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