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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项目
采编员 上载日期 (2006-02-15)
   (一)审批2项
  1、危险化学品核发生产、储存企业批准书、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关于我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改建、扩建项目实行安全批准书的通知》(黑安监发[2002]70号)
  程序:有关业务科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主管局长审批
  时限:10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劳动安全卫生审查、对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1996年3号令)
  程序:有关业务科受理→主管局长审批
  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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