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利用职务影响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7月2日上午,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工作会议上,《棚户区改造工作人员“十不准”的规定》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人员戴上了“紧箍咒”。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全市的“天字号”工程。棚户区改造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树立棚改工作的良好形象。依据《棚户区改造工作人员“十不准”的规定》,全体棚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影响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影响工作;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在工作时间进行打牌、打麻将、下棋、玩电脑游戏和炒股等活动;不准违反工作纪律,擅离岗位;不准到基层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及索要物品;不准违反原则泄露机密、传播谣言,影响团结;不准在基层检查工作期间参加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不准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顶着不办,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市建设局纪检部门将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程跟踪,对群众反映涉及棚改的问题认真调查,对违反“十不准”要求的工作人员,一经核实将会严肃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