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政发干〔20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海涛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自2018年4月起至2019年4月止)。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